檢察長出庭公訴,向徇私枉法亮劍
2024-07-24 18:09:0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翔 | 作者:張澳一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澳一)7月24日,由龍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瀘溪縣公安局合水派出所原所長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在龍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龍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莉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
龍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唐某系瀘溪縣公安局合水派出所所長,對轄區(qū)內的違法犯罪活動有法定的執(zhí)法查禁義務。2022年至2023年期間,唐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后,故意不履行查禁違法犯罪活動的法定職責,包庇他人在其轄區(qū)內多次開設賭場,其行為構成徇私枉法罪。
?庭審中,李莉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了相關證據,發(fā)表了公訴意見,并結合案情及被告人的工作經歷有針對性地開展了警示教育。被告人唐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經審理,龍山縣人民法院依法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當庭宣判。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9條【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檢察官提醒: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理應忠于黨、忠于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事實和法律,而被告人背棄了初心使命,損壞了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前車之覆,后車之鑒。檢察官提醒廣大司法工作人員和公職人員,要筑牢思想防線,扎緊制度籬笆,堅決杜絕徇私枉法行為,做到公正廉潔,依法用權。
組稿:李翔 梁原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